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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三九,这天,缓缓地回暖了。
於广土算算日子,该是要出去的时候了,想著和庄七这般接近,天时地利人和的机会就要没有,但无奈过不去自己心里的坎儿,没办法下强手,所以纠结得很了,竟去村里换了好几坛子村里人自家酿了好几十年的酒来。每天晚上拍开一坛,喝得胡言乱语大醉淋漓。
庄七不去管他,因他有伤在身自是不能喝酒,不过他也对这物并不执著,只是每每看著这人喝醉了,嘴里乱七八糟地说话,久了心里边也腾地起了火。
“七叔,其实你不恨我吧?你这麽几次三番没有杀了我,是为了什麽呢?”
“庄曦,你不知道,我心里,我心里对你……你怎麽就不理我,不看看我呢?”
“庄曦,你的名字好搞笑,明明这般冷冰冰的人,怎麽就成了太阳了,哈哈哈,太搞笑了!”
这都还好,尚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到了後来就是这样──
“美人儿,让我摸摸好不好?”
“你是我亲叔叔,咱们就亲一个,就亲一个!”
这人不但说,还要做,庄七手脚仍旧被包著,全身没有内力,被人逮著了就吃豆腐,男人乌七八糟地把他扑倒在床榻上,上下其手,怎麽都推不开。
真不知是真心醉了,还是只在借酒装疯。
但最後也都是住了手,小心翼翼地抱著他睡了。
然後第二天醒来,一副茫然的“我怎麽在这里我什麽都不记得了”的嘴脸。
庄七:“……”
积雪开始消融,於广土的酒量也见长,已经过了借酒撒泼的阶段,每次喝到多处,也不多话,就只阴沈沈地盯著庄七看。
被一头赖皮狼看著的感觉可不好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