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朝看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本站弹窗广告每日仅弹出一次
尽可能不去影响用户体验
为了生存请广大读者理解

第四章 大山里的古墓(第2页)

准备停当之后,我们俩象两只臃肿的狗熊一样,一步三晃的来到树下,我手拿一团冬籽草和火柴蓄势待发,胖子拿个长长的杆子数着:“一,二,三。”数到三就用长杆猛捅蜂巢和树干连接的部分,没捅到四五下,巨大的蜂窝叭嗒一下落到树下,里面的无数大马蜂立刻就炸了营一样飞出来,在天空中形成一大片黑雾,嗡嗡嗡的笼罩在我们头顶。

我事先准备的比较充分,不管蜂群的攻击,用火柴点着了冬籽草,放在蜂窝旁的下风口,从里面飞出来的巨蜂被烟一熏就丧失了方向感,到处乱飞,我和胖子又用泥土在燃烧的枯草周围堆了一道防火墙,以防形成烧山大火。

此时那些没被烟熏到的马蜂已经认清了目标,纷纷扑向我们,我感觉头上就象下冰雹一样啪啪啪的乱响,不敢再做停留,急忙和胖子奔向旁边的小溪,那溪水不深,只有不到一米的深度,我们一个猛子扎到了底,身上的马蜂都被溪水冲走,我一手按住头上的狗皮帽子防止被水流冲走,另一只手取出苇子呼吸。

过了许久才露出头来,发现蜂群不是被水淹死,就是被烟熏晕了过去,已经没有危险了,此时虽是盛夏,山中的溪流却冷,我全身已经被溪水冻得全身发抖,好不容易才爬上岸,躺在石头上大口喘气,头上的阳光晒得全身发暖,说不出的舒服。

不一会儿胖子也撑不住了,晃晃悠悠的爬上岸来,刚爬一半,他忽然哎呦一声,猛的抬起手臂,手上不知被什么扎了个大口子,鲜血直流。

我赶忙有下到溪中去扶他,胖子一边紧握住伤口一边说:“你小心点,这河里好象有只破碗,他妈的扎死我了。”

这附近根本没有人居住,怎么会有破碗,我好奇心起,脱个净光,赤着膀子潜进溪中摸索,在胖子被扎的地方,摸出半个破瓷碗,看那碗的款式和青蓝色的花纹,倒有几分象以前我祖父所收藏的那种北宋青花瓷。

祖父的那些古玩字画在破四旧的时候都被红卫兵给砸了,想不到在这深山老林里也能见到这类古玩的残片,还真有点亲切感,不过这东西对我来讲跟没什么用,我一抬手把这半个破碗远远的扔进了树林里。

胖子也把湿透了的衣服扒个精光,胡乱包了包手上的口子,又跳进溪中,我们俩洗了个澡,然后把衣服鞋袜一件件的晾在溪边的鹅卵石上,我打声呼哨,招呼栗子黄回来。

只见栗子黄从远处跑了回来,嘴里还叼了只肥大的灰色野兔,不知这只倒霉的兔子是怎么搞的,竟然会撞到栗子黄这只还在实习期的猎犬口中的,我一见有野兔,大喜之下抱着栗子黄在地上滚了几圈,真是条好狗,我从蜂巢上掰了一大块沾满蜂蜜的蜂房奖励它。

胖子说:“回去咱们也找人要几只小狗养着,以后天天都有兔子肉吃了。”

我说:“你想得倒美,山里有多少兔子也架不住你这大槽儿狠吃。先别说废话了,我还真有点饿了,你赶紧把兔子收拾收拾,我去捡柴生火。”

胖子在溪边把兔子洗剥干净,我抱了捆干松枝点起了一堆篝火,把剥了皮的野兔抹上厚厚的一层蜂蜜,架在火堆上烧烤。不一会儿,蜜制烤兔肉的香味就在空气中飘散开了,我把兔头切下来喂狗,剩下的兔肉一劈两半和胖子吃了个痛快。我长这么大从来没吃过这么香的东西,差点连自己的手指也一起吞下去,虽然没有油盐调味,但是抹了野生蜂蜜再用松枝烤出来的野兔肉,别有一番天然风味,在城市里一辈子也想象不到世上会有这种好吃的东西。知青的生活就是这样有苦有乐,我们被社会赶到了边远的山区,失去了一些东西的同时,也得到了一些在城里得不到的东西,看来人生中有些事,恐怕是不能用得与失去衡量的。

吃饱之后,眼见天色不早,衣服也干的差不多了,就用粗树枝穿起了巨大的蜂窝,两人一前一后的抬了,高唱着革命歌曲回村:“天大地大~不如我们大家决心大~爹亲娘亲~不如共产党的恩情亲。”这才真是鞭敲金蹬响,齐唱凯歌还。唯一不太协调的就是在我们嘹亮的革命歌声中还夹杂着栗子黄兴奋的狗叫声,这使我觉得有点象电影里面鬼子进村的气氛。

回到屯子里一看,人少了一大半,我就问燕子:“燕子你爹他们都到哪去了?”

燕子一边帮我们抬蜂巢一边回答:“查干哈河发大水,林场的木头都被泡了,中午村里的大多数人都去那边帮忙搬木头了,支书让俺转告你们,好好看庄稼,别闯祸,他们要七八天才能回来。”

我最不喜欢听别人不让我闯祸的话,就好象我天生就是到处闯祸的人似的,于是对燕子说:“支书喝酒喝糊涂了吧?我们能闯什么祸?我们可都是毛主席的好孩子。”

燕子笑着说你们还不惹祸呀?打你们城里这几个知青来了之后,村里的母鸡都让你们闹腾的不下蛋了。

我们一起的另外两个男知青也去了林场,只剩下我和胖子还有另外两个女知青,我们因为出去玩没被派去林场干活,觉得很幸运,把蜂蜜控进罐子里,足足装了十多个大瓦罐,燕子说剩下的蜂房还可以整菜吃,晚上给你们整狍子肉炒蜂房。

一说到吃胖子就乐了,说今天咱们这小生活跟过年差不多,下午刚吃了烤兔子肉,晚上又吃狍子肉炒蜂房,我这口水都流出来了。燕子问我们在哪烤的兔子?我把经过说了。燕子说哎呀,你们可别瞎整了,在老林子边上烤野兔,肉香把人熊引出来咋整呀。

热门小说推荐
一篇主攻单元文

一篇主攻单元文

第一个单元(已完成): 游星戈穿进了一本某点小说。 好消息:这是本现代文,没有生命危险。 坏消息:他看上了男主。 在《乐成》这本书里,他是男主程际野的吉他手兼好兄弟,陪这位主唱走过了年轻时藉藉无名的一段时光,最终却分道扬镳一拍两散,繁花锦簇前先惨淡收场。 游星戈读完书后:不错,可以接受。 游星戈见到男主后:……不行,我不接受。 思考片刻,他决心把男主搞到手。 乐队新来的吉他手有头漂亮的卷发,又自来熟得要命,总喜欢往主唱身边凑,黑发俊美对谁都懒懒散散的主唱偏偏还乐意让他凑。 谈论编曲的时候,他们凑在一起有来有回,游星戈总是说话很快。 程际野这时候含笑看他,眼神定定,两个人都一本正经。 没人知道程际野的目光垂落在吉他手的嘴唇上,只想一口咬上去。 也没人知道游星戈压下嘴角的笑意,心里计算着男主还能憋到什么时候。 装得阳光迟钝直男实则爱撩吉他手x棱角分明冷淡系主唱 第二个单元(已完成): 李沿安在少年时知道自己是一本晋江文中的人物。 他要成为霸总,对一名男大学生强取豪夺墙纸爱一条龙,在骨灰被扬后,他的好兄弟还会黑化成全书大反派,两个都没好结局。 根正苗红的好年轻人李沿安于是立下三条誓言: 不当霸总。 不做混蛋。 以及最重要的一条,不搞同性恋。 最后前两条顺利实现,他成总裁,但不霸道,也没当混蛋,偏偏在最后一条上破了戒。 破戒的对象是——他最好的兄弟。 “我们认识有十七年了。” “正好赶上第十七年的年头,友情变质,爱情发生。” 潇洒总裁x他稳重的挚友 第三个单元(已完成): 钟情穿进了一本都市某棠文,书名很恶劣,主角很嚣张。 而他遇到了主角他哥。 钟情厌倦一成不变的日子,江霄讨厌动荡狂热的变因,可他们还是相爱了。 不羁浪子系酷哥x冷峻掌控欲强霸总 (注:此处的浪子是一种感觉,就是漂泊的脚步不会为谁停留的那种感觉,虽然他最后依旧会为钟情的人停留) 阅读指南: ①单元独立1v1,写的每一对都不拆不逆注定携手一生,需要注意作话(偶尔会有小剧场和论坛体),厨子不会跑路,放心 ②不是适合控控党吃的饭!!!(大楼,窗户,快逃)...

红粉佳人

红粉佳人

【作者:喵喵大人】九洲国蓬莱宫少主林子轩,英俊儒雅,年少有为。围绕在他身边的一众红粉佳人,以及各类恩怨情仇,会在后文一一详解。小说文风偏绿,且床戏情节字数一般不会太多,小弟喜欢以情节为主,床戏为辅,希望大家能喜欢……【全书字数:40-60万】...

我,木叶新任火影

我,木叶新任火影

一觉醒来,云庭竟成了木叶新任四代火影。波风水门呢?哦,他正在台下一脸羡慕加遗憾地看着自己。再看看时间,眼下正处三战之末,离九尾之乱仅仅只剩一年。云庭顿时很慌张。外有生死大危机,内有三代为首的老头子架空权力,这处境很不妙啊!难道自己也要像水门那样成为短命火影?好在金手指及时到来。只要云庭的火影声望不断提高,木遁,仙人模式,飞雷神等等都能换取。所以...一年之后。“九尾,你终于出现了!吃我一记仙法·木遁·真数千手·顶上化佛!”...

往复

往复

闻颜作为投资人,跟着录制综艺的节目组去了一个小山村。 天气太热,山路蜿蜒,闻颜又犯了胃病,好容易到了借住的房子,他忍着疼坐在树荫下,看节目录制。 闻颜就是这样第一次见到江昊。 他的皮肤是被太阳晒出来的小麦色,很瘦,头发也剪得很短,穿一件干净普通的黑色T恤,脚上一双洗过很多次,有些褪色的帆布鞋。 有天闻颜问他:“你以后想做什么?” “不知道,”江昊说,“可能帮妈妈养养梨树。” 眼睛却好像告诉闻颜:我不能飞。 - 很多年之后,闻颜作为娱乐公司的总裁,去看他们公司一位歌手的演唱会,坐在后排的vip包厢里。 大屏幕上的少年穿着领口开了两三粒扣子的绸质衬衣,晶莹的汗水挂在脸侧、脖颈和锁骨,单耳一颗黑色耳钉,鸭舌帽也盖不住英俊眉眼。 那个说自己以后要种梨树的男生,转眼成为最红的歌手,无数闪亮灯光今夜只为他而来。 他握着麦克风,隔了人山人海望着闻颜的方向,在一首歌的高潮停顿两秒,无声地念他的名字。 下一句歌词,他唱—— 人海里如此微小几率/ 没有你我此刻又在哪里/ -年下 -外表酷酷但内心脆弱敏感的攻x内核强大成熟温柔受...

枭龙扞道

枭龙扞道

他是威震地下世界的王者,因惩凶除恶回归都市。他身体里虽然流淌着那个家族的血,却从来没想过要认祖归宗。他用情专一,然天命注定他身边美女如云……......

回涯 作者:退戈

回涯 作者:退戈

回涯作者:退戈小说全文番外_宋回涯宋知怯回涯作者:退戈,书名:回涯 作者:退戈 简介:三尺剑光还日月,照净江山万里尘。 - -...